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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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2022级设计学类大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2023-06-01 17:20  

为顺利开展2022级本科生设计学类专业分流工作,根据《天水师范学院本科生大类专业培养与分流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组织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相关人员进行研究讨论,制定2022级设计学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包括工作小组的构成、专业分流上限人数、专业分流操作细则等,相关内容如下:

一、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长:刘晓毅

长:韩琦

 员:赵娟   李刚

二、专业分流监察小组

 长:王军海

长:田浩

 员:张博  

三、分流专业设置

设计学类本科生分流专业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等三个专业。各专业学生学制均为4年,达到各专业培养方案的学分后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四、专业分流上限人数确定原则

依据“供需对接、资源优化”的原则确定专业人数上限、下限人数,设计学类专业分流相关数据:

大类名称

专业名称

分流上限人数

分流下限人数

所属学院

设计学类

视觉传达设计

60

20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环境设计

60

20

工艺美术

60

20

注:学院有权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各专业教学资源与发展情况微调各专业人数

五、专业分流操作细则

1、学生完成申报,每人填报三个专业志愿。三个志愿必须为不同专业。

2、依照“志愿优先、绩点排序”原则,根据大一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前一志愿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的录取排序。

第一志愿不足的专业,根据第二志愿学生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接收名单。

第二志愿不足的专业,根据第三志愿学生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接收名单。

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填报志愿的同学,或者没有填报第一志愿以后志愿但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同学,由学院统一调配到有关专业。平均学分绩点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在平均学分绩点相同的情况下,思想道德与法治成绩高者排序在前。

思想道德与法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大学英语成绩高者排序在前

大学英语成绩相同的情况下,计算机辅助设计应用成绩高者排序在前。

3、学院确定分流结果后,进行公示,对分流结果有异议的同学,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学院专业分流监察小组提出申诉意见。

六、工作进程安排

525

学院提前做好各专业分流的宣传引导工作

5月31日前

学院按大类招生专业导出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及排名,进行公布。

6月5日

学院组织专业分流报名

6月7-11日

确定分流结果并进行公示。(公示五天)

6月12日

确定最终分流、分班结果,上报教务处

七、其他

本实施细则由设计学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经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全体成员讨论协商解决。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2023512

 

附件【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志愿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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