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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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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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2015-09-07 15:52  

 

1.成立档案资料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院长分管、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学院教务干事、行政秘书等相关人员协助工作。

2.健全文书档案,坚持专人收拆,及时登记、签批、承办,保证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及时办理。

3.学院行政档案包括行政会议记录,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各种计划与安排,各种会议学习记录。党务档案包括党总支会议记录、各种计划总结、各类活动总结、学习笔记等,由学院党务秘书负责归档。

4.学院德育活动档案包括班主任档案,各项学生活动的方案、实施及班主任、学生奖惩记录档案,由学院专职辅导员负责收集、整理归档。

5.学院教学档案包括教学会议记录、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育教学档案、毕业论文档案等、由教学秘书负责整理装订、归档。

6.积极做好档案资料的“四平时”(收集、整理、鉴定、立卷)工作,按照档案立卷的原则和要求做好分类、组卷、编目、装订工作。

9.档案资料室坚持做到“五防”:防火、防潮、防虫、防光、防盗,确保档案安全。

10.按照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保密工作,严格注意保密,不得泄密。

12.有关档案在存电脑的同时应及时刻录成光盘,注意保存,防止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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